不妨怒一下
作为家长,在孩子面前发怒一般是大忌,但也不是不能发怒,有时当怒而不怒反而显得胆怯和软弱,会让孩子看低了你。那么在生活中什么是当怒的情形呢?简而言之,就是那些故意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,都是应当拍案而起冲冠一怒的。如果你的孩子出现此类情形,也是应当发怒,发怒是为了告诉孩子这种行为是绝对禁止的,先让孩子从感观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,再晓之以理,进而达到今后乃至终身不再重复这一错误行为的效果。如果出于溺爱而一味放纵孩子的错误行为,那么最后导致的只能是培养害虫。
当着孩子的面,在公共场合或是处理社会事务时遇到当怒之事,也要怒起来。这不仅要让孩子感知善恶,更是为了让孩子感知正义,尽管有时怒一下可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,但只要是正义的,就要力争去做。媒体报道的勇斗歹徒或见义勇为一类的事情相当的多,其目的就是在昭示我们这个社会主流的价值观,这些对于孩子的教育非常有利,对此类报道我们的家长要注意把握,不失时机地对孩子进行引导。如果用见义勇为来扩展“怒”的范围,或许对孩子的引导会更有利,但“怒”的实质又是不可替代的。我们熟知的成语“爱憎分明”、“嫉恶如仇”就是赞美那些有正义感的人,而“怒”又与“义”紧密相连,没有深明大义的修养,也就不可能有遇恶而怒拍案而起的侠义之举。
综前所述,“怒”的目的在于让孩子明善恶,而明善恶是教育孩子的必修课,是做人的必修课。遇善而为,遇恶而止,旨在培养孩子在知道善恶的基础上,进一步了解如何对待善恶,从而培养孩子逐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和价值观。从大的方面来看,培养青少年正义感的目的,是为了强化整个社会正义感的建树。一个人不可以没有正义感,一个家庭不可以没有正义感,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更不可以没有正义感。当然,敢怒不易,敢怒进而敢言、再到敢为更难。对于孩子而言,知恶而不为是立身之本,遇恶而怒是觉悟,见恶而趋除是意志与能力的升华,要达到这三重境界是需要艰苦磨炼的。
当下,家长对自己孩子的恶行敢怒也不容易,怒后又能够明晰道理警示孩子的更难一些,这是家长优秀素质与良好能力的体现。而对社会上出现的恶行敢怒敢言敢为的不容易,敢怒而善为的尤为不易;用生命和鲜血去趋邪除恶和行为固然可敬,但运用智慧惩恶扬善者更为社会和群众推崇。由此而言,除恶成本应当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,因为善与恶的生命质量和重量不是相等的,要让广大群众和我们的孩子,注意学会运用智慧的力量、公众的力量、法律的力量和行政的力量去与恶行作斗争,应当是家长、教育部门以及社会的责任和义务,尽管这个责任和义务还没有规范,但家长是没有任何等待的余地,因为孩子们是不会停下成长的脚步的。
那么,就请各位家长在平静的生活中,选一个恰当的时机,不妨怒一下,开始你对孩子有关人生正义的引导吧。
2009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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